【智专喜讯】我司代理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获最高院胜诉裁定!
[ 时间:2017/7/12 11:14:54    来源/作者:   字体:    浏览:2408 次 ]

2016年8月26日,我司资深代理人张中先生代理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张中先生经过专利复审委口头审理和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历时数年获得各级人民法院胜诉裁判,最终使该案尘埃落定,圆满达成客户的预期目标。


国内某公司于2011年03月0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可实现多方向手持喷码的喷码机的供墨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简称涉案专利),专利号为201120052116.1,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10月19日被公告授权。


2013年,我司接受珠海某公司的委托,委派代理人张中先生针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程序中,张中先生结合证据充分论述了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具体理由,得到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认可和支持。2014年1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权利要求由于不具备创造性而无效,智专代理的无效宣告请求方取得了胜诉。


审查结果出来后,涉案专利权利人因不服该无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张中先生作为第三人代表应诉。该次行政诉讼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审理,均维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最终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审查亦维持二审法院的判决。智专代理人凭借着精深的理论功底、过硬的专业能力,为客户赢得了此次行政诉讼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