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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 见 问 题

问:什么是通常意义上的创新设计?
答:传统意义上的创新设计就是从常规设计模式中跳出来,用新观点、新原理、新方法,对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加工给予设计上的确定,赋予产品完善而统一的结构和功能。

问:什么是避专利的创新设计?
答:面对OEM公司的密集专利保护,制造业企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狭窄,特别是与原装机器配合的兼容行业,几乎无一例外地遇到专利“壁垒”。因此,在国外,一种“围绕专利进行创新设计”(DESIGNING AROUND VALID PATENTS) 的理念 成 为 很 多公司之共识 。
所谓“围绕专利进行创新设计”是指:由专利执业人员与创新设计人员组成创新设计团队,由专利执业人员对拟开发立项的产品先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分析,确定专利保护点,提出创新设计方向;然后由创新设计人员采用头脑风暴法、六顶帽子法、地图法等提出多项创新设计方案;再由专利执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侵权分析、确认;之后,再由创新设计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形成一项功能、结构及造型俱佳,而且避免了专利侵权的创新设计。

问:如何对创新设计进行有效的专利保护?
答:创新设计过程中,应当对各个阶段的创新设计成果均进行专利申请,而且应当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制定不同的专利保护策略,例如中国申请或者PCT国际申请或者根据巴黎公约到各个国家进行申请等;并在技术领先的有利条件下,将该技术领域扩展,形成此方面的技术优势及专利保护网,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尽先机。

问:创新设计能带给企业什么?
答:良好的功能、结构和外观设计,使消费者易于接受,乐于使用,增强产品的竞争力;避专利的创新设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为越来越多的销售商所青睐,可以使得消费者真正买得放心。

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有哪几种专利?
答: 各国专利法根据发明创造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等方面,将专利分成不同类型进行保护。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就是说,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有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对象,经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经中国专利局审查,凡符合专利条件的,分别被批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问:中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十年。

问:中国专利法规定哪些领域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答:中国专利法和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一样,对某些发明创造的技术领域作了限制性规定,明确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中国专利法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即使有专利性,也不授予专利权。 中国专利法在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发现客体。这种客体共有五项:
  一、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观察、分析和研究,揭示出客观上已经存在的而人们尚未知道或认识的东西。因为科学发现和科学原理不能直接物化为产品,同时不能因为发现这些自然规律和原理而排斥其他人早已享有的利用这些自然规律和原理的权利。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具有智力和抽象的特点。它包括计算方法、生产和经营管理方法、车辆调度方法、比赛规则、游戏方案、学习语言方法、会计制度、教育方法、授课方法、分类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字典编法等等,都不能取得专利保护。
  计算机程序可以认为是一种数学方法或者信息表示法,具有智力的和抽象的特点,不能取得专利保护。但是当计算机程序软件与硬件结合,可以理解为将构思应用于实际时,可以取得专利保护。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所说的疾病包括人和动物的疾病。这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以人和动物为实施对象,不能在工业上应用,所以也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发明。
  在疾病诊断和治疗中所用的仪器、器械、装置等医疗设备,是可以在工业上制造的,所以和普通产品一样,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长的,不是人们创造的产物。但微生物不属于动物和植物范畴。所谓微生物发明是指利用各种细菌、酵母菌、病毒等微生物去生产一种化学物质(如抗生素)或者分解一种物质(如油污等)的发明,不仅其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利用这种方法获得的产品也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用核裂变或者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元素或者化合物。不仅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授予专利权,而且获得这种物质的方法也不能授予专利权。

问:如果申请人错过了PCT条约第22条或第39条第一款中规定的20/30 个月的期限,还可不可以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答:可以。由于未在PCT条约第22条或第39条第一款中规定的20/30 个月的期限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申请人则应在期满后2个月内办理恢复申请的手续,同时应缴纳恢复费,并同时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问:同一主题能不能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答: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同一项发明不能既受发明专利的保护,又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期间,发现该发明已经获得了实用新型的专利,在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时,应通知申请人在两种类型的专利保护中选择其一。

问:如何对中国专利申请/专利提出异议?
答: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前,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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