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被控专利侵权的维权策略
[ 时间:2013/2/22 12:00:01    来源/作者: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段淑华   字体:    浏览:2119 次 ]

      近年来,随着OEM厂商在美国对国内兼容耗材企业启动337调查和专利诉讼越来越频繁(关于国外专利纠纷之应对技巧可参见本专栏往期文章)及欧美主要国家的经济不景气,国内兼容耗材企业开始重视国内的打印耗材市场,争取“内外兼修”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但与此同时也随时可能面临着已在华进行周密专利布局的OEM厂商的专利大棒,因此,企业在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主动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了专利纠纷,企业可以参考以下的步骤,但个案具体的处理方案应以企业委托的案件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一、诉前准备
      企业收到对方发出的律师函或法院转来的起诉状时,应尽可能合法地收集与发生的专利侵权纠纷有关的材料,并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对方所指控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包括:1.对方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及其稳定性;2.对方是否具有主张专利权的主体资格;3.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对方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初步判断是否落入相关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侵权的后果作出评估;5.企业所涉产品目前和将来可能的国内市场占有率;6.对方近年发生过的知识产权诉讼、采用的诉讼手段及获得的赔偿额等。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对是否提出和解或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应诉策略提出建议。企业综合评估后认为不侵权或侵权几率较小,可礼貌回复律师函,表明尊重对方专利权的态度,表达并未侵犯对方专利权的清晰立场。企业综合评估后认为侵权几率较大的,可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表明自己并非故意的态度,协商解决办法,也可请求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寻求诉讼外解决方案,签订和解协议。
      二、诉讼应对
      双方若没有达成和解协议,企业应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对方起诉时,企业应积极应诉,以免被缺席裁决,造成不利后果。
      企业应组建自己的应诉团队,包括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企业决策层。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给企业提出应诉分析,企业决策层根据企业商业策略综合分析和事态发展作出决断。企业应诉团队应综合分析应诉费用、类似案例、胜诉后的市场发展和不应诉的后果、赔偿数额及失去的市场份额及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准备,灵活选择适当的应诉策略。
      企业将收集到的材料重新整理,按照证据的要求进行提交,包括证明企业未侵权的证据,影响对方权利稳定性(专利无效分析)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的证据等。若证据内容涉及容易被修改、删除,或材料易被销毁,可在诉前向法院申请对证据进行保全。当对方提出诉前禁令或诉前保全要求时,企业应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企业应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正确选择抗辩理由,除不侵权抗辩外,还可提出以下抗辩理由:1.对方专利存在新颖性、创造性等影响专利稳定性的问题,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对方专利权无效;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存在侵犯企业自身专利权侵权的,可反诉对方侵权;3.对方不侵犯企业自身的专利权,但侵犯第三方专利的,企业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专利来迫使对方接受谈判或撤诉;4.对方存在权利滥用的,可以此理由进行反诉,如对方用明知已经丧失新颖性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故意隐瞒事实以取得专利等。
      在诉讼过程中,企业应综合商业策略分析事态发展决定是否与对方调解或和解。若企业在诉前和诉讼中都未能和对方达成和解,法院判决又对企业不利,企业应综合分析上诉费用、胜诉几率决定是否上诉及上诉策略。
      三、舆论宣传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特别是涉外案件通常是媒体比较感兴趣而争相报道的焦点,企业可以在适当时候客观地进行媒体宣传,给公众留下一个坚决维护其权利的形象,同时还可以对企业的产品和形象进行宣传。默默无闻的小企业,有可能因为一场与行业巨头之间的诉讼,巧妙地利用媒体纷纷扬扬的报道而一举成名,其新产品也得到迅速推广,媒体的报道成了提升企业形象的免费广告。当然,企业借助媒体的宣传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违背案件事实,借机炒作,这样企业可能输掉比案子本身更重要的企业信誉,这样就会得不偿失。
      在案件发展过程中,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适时选择并借鉴媒体进行报道,争取舆论的广泛支持。但是,企业应慎重宣传企业涉案的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年产量、市场占有率、市场优势地位等信息,以免被判侵权时在确定赔偿额的方面处于不利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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