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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申报通知 |
[ 时间:2018/9/5 11:39:15 来源/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487 次 ] |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科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珠科工信〔2018〕742号)有关要求,现启动2018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网上注册申报。请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egrantweb/)申报,网上注册后,点击“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模块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至我局审核,确认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后辅助材料的顺序,打印一式5份,加盖公章,编制目录,统一用A4纸张胶装。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10月15日(网上申报系统预计9月15日开通)。区科工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范围 根据今年项目征集情况,本年度竞争性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 (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1.生物医药 支持治疗恶性肿瘤、传染性和代谢性等重大疾病的单克隆抗体等生物药物、化学药物以及新型药物给药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肿瘤等重大疾病确有疗效的中药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一流,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临床批文及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并实现产业化。 2.医疗器械 支持开展基础医疗相关的医用设备及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遗传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方面的诊断设备及试剂的开发与应用。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相关技术产品已在临床得到推广应用,实现销售1000万元以上。 (二)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 1.人工智能 (1)无人船、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机技术 支持无人驾驶系统环境感知、定位、通信导航、故障诊断技术研发,支持智能航行监控与避碰技术研发,支持智能交通分析计算技术和平台研发,支持无人船、无人驾驶汽车、无人机的系统集成和制造自动化。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形成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草案,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工厂集成优化技术及应用示范 支持新型工业网络、工厂管控平台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级工业大数据的支撑软件系统研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研发,解决生产设备联网、准确快速预测出生产设备故障并及时维护,通过信息化监控,优化生产管理。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制造 (1)智能机器人技术 支持工业机器人研发,支持机器人智能共享工厂重点装备与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重点提高机器人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指标。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10000小时。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装备关键部件研发与应用 支持智能减速机和伺服电机等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研发与应用,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需开发出不少于5个种类或系列关键部件,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15000小时。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三)高端电子信息 1.高性能芯片 支持高性能计算、存储和通信芯片研发,支持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相关芯片和模组研发,支持面向多领域的专用高性能SoC和SiP芯片和模组研发,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芯片技术研发,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2项,实现芯片量产100万片或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通信技术和专用电子系统 支持5G技术通信设备与系统研发,支持面向多领域的专用通信设备与系统研发,支持智能自组织网络技术和系统研发,以及支持专用机载、船载、智能监控或其他专用电子装备和系统研发,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2项,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云计算、大数据与智能应用 支持AI/HI、区块链的新型云计算技术和平台研发,支持云环境安全和绿色计算技术研发,支持大数据智能挖掘、可视化技术研发,支持大数据管理、数据开放共享与融合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图像、视频和自然语言智能处理技术和应用,支持智能决策控制和知识图谱技术研发和应用。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2项,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四)新能源与新材料 1.新能源 支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关键设备研发,支持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储能电池及充电站集成控制技术,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1-2项,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新材料 (1)先进结构材料与高性能复合材料 支持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高性能合成纤维、轻量化复合材料研发,以及其它高性能先进聚合物复合材料的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2)特种功能材料 支持免喷涂聚合物材料、抗酸性钢管材料、特种陶瓷材料、硅碳复合材料、透明导电薄膜材料及环保型摩擦材料等的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3)特种功能涂料与打印材料 支持特种功能涂料、水性环保涂料、高性能与环保型打印材料,以及其它精细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需要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1-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及承担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领域列入本申报通知,且每个承担主体限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承担主体必须为珠海市注册的企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外引进的“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必须承诺于资金拨付前整体搬迁至珠海并开展正常经营。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原则上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为鼓励创新创业,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等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制。 4.项目承担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 5.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或能填补国内空白,或能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 6.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能代表中(长)期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方向。 7.项目实施后能形成产业集群或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 8.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领军人才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生产、研发和管理条件。 10.本项目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不支持已完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产业化项目以及享受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立项的内外部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如涉及政府主管单位备案、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确保项目实施的其他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财税证明材料。 5.引入科技投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资金到账证明。 6.项目承担人及课题组研发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承担单位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的准入、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8.有关技术先进性的证明、证书(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专利、科技奖励等)。 9.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章。 10.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制,申报相关单位出具项目情况说明以及佐证材料。 11.根据产业发展特点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支持额度 竞争性项目评审扶持是以项目为依托,通过无偿补助方式支持重点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核心装备研制。单个项目市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300-500万元,且市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30%,鼓励我市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优先支持各区(功能区)承诺配套的项目。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管理 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项目承担单位每年须提交项目技术进展情况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期满3个月内向市科工信局申请验收;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应在项目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市科工信局报备。
四、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珠海市科工信局高新科 地址:珠海市政府大院5号楼1115室 联系人:李崧 电话:2251010
填报系统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户支持热线:400-161-6289 或客服QQ:800018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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