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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申报的通知 |
[ 时间:2023/4/13 18:32:21 来源/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310 次 ] |
1、注册地址、纳税地在香洲区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高校(含校区)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具有香洲区户籍或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区工作且连续缴纳珠海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 12、2022年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1、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5月8日(5月8日下午17:00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2、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5月8日
请申报单位、个人严格按照《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请申报单位、个人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申报。请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网上提交材料后,请及时留意平台的反馈信息,退回修改的,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珠海市香洲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申报的通知 (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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